
财产
能够作为抵押权人担保的财产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抵押人完全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是常见的抵押物;

民法典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同样具备抵押资格;
4.国有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在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情况下,也能成为抵押担保的标的;
5.对于尚未建造完成或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只要获得法定批准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也能用于抵押;
6.借款人以其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时,必须将该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二、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范围,核心在于明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在何种范围内优先受偿。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一范围通常涵盖主债权及其利息、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
2.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担保的范围并非固定不变,抵押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具有优先效力。
三、如何设定抵押及超范围处理
设定抵押权,首先需要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达成合意,并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
1.合同中应明确抵押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使用权归属等基本信息,以及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权的担保范围等重要条款。
2.完成合同签订后,对于某些特定的抵押物,如不动产,还需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
3.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超过抵押担保范围的情况,即债权人试图在约定的担保范围之外行使优先受偿权,这将受到法律的限制。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