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
表演者权利,作为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涵盖了丰富的权利与义务。
1.在权利方面,表演者享有以下几项核心内容:

律师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这确保了表演者的艺术形象与表演风格得到尊重与保护;
(3)许可他人进行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2表演者的义务为:
(1)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己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义务与权利归属
1.在探讨表演者义务时,虽未直接列出具体义务条款,但表演者在使用其权利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至于权利归属,表演者权与表演权存在显著区别:表演者权属于邻接权范畴,其权利主体是演员或演出单位,而表演权则属于著作权,权利主体为原作品的著作权人。
这种区分明确了在表演活动中,不同主体所享有的不同权利范围。
三、表演者权利受侵害如何维权
王律师提醒,当表演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可以通过与侵权方协商解决纠纷,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协商无果,可向相关行业协会或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其介入调解或给予行政处罚。
3.表演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在维权过程中,表演者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演合同、侵权证据、损失证明等。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