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
1.关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因此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去提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用人单位
二、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这些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怀孕期间,孕妇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孕妇,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这体现了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保护,旨在维护其合法权益。
3.如果孕妇存在某些法定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情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你对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还有疑问吗?别担心,李律师将持续为您带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解答,让法律不再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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