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辞退员工时,是需要把工资结清的,员工被单位辞退,有权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未结清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
若单位在辞退员工时不结清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3.如果双方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员工还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辞退员工工资支付法律规定
关于辞退员工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部法律法规中:
1.《劳动合同法》第30条明确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法》第91条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性,并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这些法律规定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被辞退时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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