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给立案,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尽快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执行。然而,具体立案的时间则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1.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
因此,虽然无法确定具体的立案时间,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上级法院申请来推动执行程序的进行。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强制执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当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3.申请复议。对于法院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逾期不履行,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员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会出示证件并制作执行情况笔录。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多种强制措施。
三、申请强制执行所需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也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如果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提供委托代理资料。如果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还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1)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2)仲裁机关或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也需要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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