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
在打行政官司时,有几个关键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1.要确定正确的被告,因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对案件的结果具有决定性影响。

行政复议
3.确定被告时,还需注意几种特殊情况,如行政复议后的被告变更、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侵权的行政机关被撤销以及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等情况。
二、确定正确的被告
1.确定正确的被告是行政诉讼的关键一步。在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如果复议机关复议后将原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改变,就不能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而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如果侵权的行政机关被依法撤销,应以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如果没有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应以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4.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应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但如果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则派出机构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应自负其责。
三、处理决定共同署名情形
1.在处理决定共同署名情形时,需要注意应以行政机关为被告,非行政机关不能作被告。
2.如果须非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可将其列为第三人。这是因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是侵犯原告权利的行政机关,而非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被告。
3.如果非行政机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将其列为第三人,以便在诉讼中处理相关赔偿问题。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