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1.要明确的是,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决离婚的案件,其离婚判决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离婚证的作用。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法院
因此,持有法院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在法律效力上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无需再办理离婚证。
二、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判决书不慎丢失,当事人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补办。
1.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该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加盖法院公章后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当事人可以带上这份复印件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办理结婚登记或其他相关手续。
3.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1)一审判决书自签收之日起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二审判决书则自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4.如果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以避免因判决未生效而导致的重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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