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1.根据《印章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刻制单位印章,必须办理《刻章许可证》,并凭此许可证到经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

备案
1.准备材料:
(1)新办企业需准备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效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因印章损坏或变更需重新刻制,还需将原来的印章交回公安机关统一销毁。
2.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到企业经营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科提交备案申请。
3.审核与批准:公安机关治安科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核发《刻章许可证》。
4.刻制印章:凭《刻章许可证》到经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
三、公章遗失应如何处理备案
公章遗失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备案处理:
1.登报公示: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以公示公章已丢失,防止被他人冒用。
2.报案并取得回执: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等资料,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
3.办理新刻印章备案:持上述材料及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待审批通过后核发新的《刻章许可证》。
4.刻制新章:持《刻章许可证》到指定刻章企业刻制新的公章。同时,需注意新公章与前一个应有所不同,以防止被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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