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
1.具体而言,如果案件是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因不动产提起诉讼,或是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的其他诉讼,那么即使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

法院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并出具书面凭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3.而若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或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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