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1.直接送达。这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方式。

离婚
(2)若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则可交给代收人签收。
(3)向法人或其他组织送达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留置送达。当受送达人或其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时,送达人可依法将文书留放在其住所,视为送达。此方式需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作为见证人,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
3.委托送达。若直接送达确有困难,受诉法院可委托其他法院送达。委托法院应出具委托函,并附送需送达的文书和送达回证。
4.邮寄送达。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通过邮局挂号信方式邮寄送达。邮寄时,应附有送达回证,并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转交送达。这是指基于受送达人的情况,将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适用情况包括军人、被监禁者、被劳动教养者。
6.公告送达。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时,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李律师提醒您,离婚诉讼立案后,传票的送达时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这意味着,从立案之日起算,被告应在五日内收到起诉状副本及传票。
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有义务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而人民法院则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如果被告不提出答辩状,这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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