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1.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既然房子已归孩子所有,那么设立居住权便需依据孩子的意愿及合同约定。

夫妻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居住权人的权利,即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对他人住宅的占有、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详细列出了居住权合同应包含的条款,为居住权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离婚房子给孩子能卖吗
当离婚房子归未成年孩子所有时,除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外,该房子原则上不得出售。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替孩子管理财产,但无权随意处置孩子的房产。
1.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必须取得所有监护人的同意,并签署保证书,明确说明出售房产是为孩子的利益考虑,如支付学费、医疗费用等。
2.我国法律虽未明确界定“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一些特定情况可被视为符合此要求,如为了孩子的教育、健康或支付侵权赔偿款等。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