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则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
二、复议后应向谁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对象,需根据复议结果来确定。具体而言:
1.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同时对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查并认定两者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2.若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仍对此不服,则只能针对复议机关提起诉讼,因为此时原行政行为已失去法律效力。
3.在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根据自身诉求选择起诉复议机关或原行政机关。
(1)若需复议机关作出决定,则可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
(2)若直接对原行政行为不满,则可起诉原行政机关。
三、行政复议后诉讼的时效性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若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则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3.对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