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明确的次数限制,但其再次领取的资格与缴费年限和已领取的期数紧密相关。
1.一旦领取过一次失业金,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即必须再次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时间,方有资格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

社保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并非失业即可获得,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费满一定年限:在失业前,公司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失业保险满1年。这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前提。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失业的原因需为非本人意愿。这包括但不限于: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和支付劳动报酬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约离职等情况,均不在失业险所规定的“失业”范畴内,因此不能领取失业金。
3.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劳动者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这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步骤。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法律依据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这一规定为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