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
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如果提出离职但公司不让走,员工可以直接离职走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公司仍然不让走,员工可以坚持自己的立场,并保留好已提交书面辞职通知的证据。此时,公司若采取不当手段阻止员工离职,如扣留工资或档案等,员工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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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用期离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王律师提醒,试用期离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1.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对应关系,明确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限。
2.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试用期离职的核心法律依据。
3.第五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义务。这也为员工离职后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试用期离职的法律依据清晰明确,员工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有权依法离职。
三、试用期离职后如何维权
试用期离职后,如果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通常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式。
2.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在必要时,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会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的裁决。这将为员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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