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
判了实刑后,满足相关条件的犯罪主体是能够申请监外执行的。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存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情形,同样能够暂予监外执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则不得保外就医。
二、监外执行的具体办理流程
监外执行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在人民法院判决时,如果罪犯具备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可直接决定。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如果罪犯具备监外执行的条件,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3.还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监外执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徇私舞弊。对于涉嫌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司法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怎么办
在监外执行期间,如果犯罪主体实施了新的违法行为,那么将会面临加重处罚的后果。
1.尽管犯罪主体在监外执行期间,但其仍然处于刑罚期间,其身份并未因监外执行而改变。任何满足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主体,在监外执行期间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违法行为。
2.如果犯罪主体在监外执行期间实施了新的违法行为,受理监外执行请求的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3.可能会撤销其监外执行的决定,将其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并依法对其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对于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正在监外执行的犯罪主体来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监外执行机会,切勿再次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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