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1.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并申请发给离婚证后,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
2.《民法典》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存在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离婚协议的生效并非即刻发生,而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
二、离婚协议生效的具体流程
1.夫妻双方需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及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是否确实为自愿离婚,且离婚协议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符合离婚条件后,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即正式生效。
三、协议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以下文件:
1.对于大陆人士而言:
(2)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2.对于外籍人士、港澳台胞而言:
(2)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及国籍/地区。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与大陆人士相同,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准备上述文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才能确保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及双方权益的保障。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