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公房转让的办理应前往当地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此处,交易当事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并遵循规定的流程,以完成公房的转让和过户手续。
二、公房转让流程概述

合同
1.持有房地产证的公房出售时,交易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随后,需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在此过程中将领取房地产证。
2.若涉及抵押(按揭)购房,则在办理交易过户的同时,还需办理抵押登记,并由核发机构颁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3.在收件前,申请人需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并取得相应的结果。
4.申请人备齐所有必要资料后,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5.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将立案受理并预约过户时间。若涉及抵押(按揭),则同时受理抵押登记,并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7.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并缴纳相关税费。
8.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9.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若涉及抵押(按揭),则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三、公房转让注意事项
在进行公房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若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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