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协议离婚,确实需要双方都同意。
1.协议离婚的本质在于夫妻双方都具备离婚的共同意愿,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能够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

夫妻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一条款进一步强调了协议离婚中双方同意的重要性。
二、同意离婚后能立即领证吗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这意味着,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内,双方都有机会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如果有一方反悔,则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因此,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需要等待冷静期届满后,才能继续办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具体程序步骤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步骤包括: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这是协议离婚的第一步,也是后续程序的基础。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果认为满足离婚条件,则会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这一步骤确保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协议离婚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给双方提供冷静思考和重新考虑的机会。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步骤是对双方离婚意愿的最终确认。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则会按照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是协议离婚程序的最终步骤,也是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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