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庭对共同债务的判决依据主要源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法庭会明确何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需要而负的债务。

民法典
(1)若夫妻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则优先使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2)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法庭会进一步审查夫妻双方是否就剩余债务的清偿达成协议,若协议不成,则由法庭判决确定双方的清偿责任。
二、哪些债务离婚时要共同承担
王律师提醒,离婚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若该财产在婚后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日常开销、子女教育等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4.还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治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支付教育培训费用、正当社交费用等所负的债务;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