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
企业破产后之前签订的合同,一般继续履行,并不会因破产而自动失效。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解除权是法律赋予破产企业的管理人的,而非合同相对人。

合同
(1)如果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应向相对方支付全额的对价。
(2)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则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将转变为破产债权,同时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相对人的损失赔偿额也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3.法定的视为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均视为解除合同。
在破产程序中,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受到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范。除了上述提到的管理人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外,破产程序还包括和解与整顿等阶段。
1.和解: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以避免通过人民法院破产还债的方式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
(2)在和解过程中,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一旦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将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阶段。
2.整顿:
(1)整顿期间,企业主管部门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
(2)整顿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王律师提醒你,在破产程序中,合同的处理还需要考虑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权得到公平清偿。
在破产程序中,合同管理人的权责至关重要,不仅需要根据《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决策,还需要在整个破产过程中维护破产企业的权益和破产财产利益。
1.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决策权:管理人应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决定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合同。这一决策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合同的价值取向、债权人的利益以及破产企业的整体利益。
2.对合同相对人的通知义务: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人有关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情况,并确保通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对合同债权的处理: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