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1.社区矫正机构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检察院
3.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二、监外执行管理监督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1.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组织教育改造。
2.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情形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机关应当及时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3.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
4.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规定。
5.公安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三、监外执行收监及释放程序
1.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
2.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3.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4.公安机关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应当收监的情形的,应当通知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机关,由原决定机关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5.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的,应当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你是否了解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如果你还有疑问,不妨在张律师这里留言提问,我们会尽力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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