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不是一定不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非起诉的次数。
1.即便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仍然有可能判决离婚。

法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依据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3.而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
4.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这些都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的重要依据。
三、离婚诉讼一般原则
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主要包括:
1.婚姻自由原则,即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自由,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男女平等原则,即在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平等的;
3.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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