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面对环境污染问题,想要确保举报取得有效结果,首要途径是:
1.拨打环保局信访举报电话(12369),这一热线专为接收和处理环境污染投诉而设,能够迅速将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

律师
3.环保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从而实现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有效遏制。
二、污染环境归责有什么原则?
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1.在环境污染案件中,不论污染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并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污染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在《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旨在强化污染者的责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三、环境污染有哪些免责事由?
王律师提醒您,在环境污染责任中,尽管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仍存在一些特定的免责事由。
1.如果环境污染行为符合《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特别规定,污染者可能据此主张免责。
2.污染者不能仅以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为由要求免责,因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已排除了过错作为归责要件。
3.污染者亦不能主张自己的排污行为符合规定的标准而免责,因为合规排污并不等同于不造成损害。
4.若环境污染损害系由第三人过错导致,污染者虽不能直接免责,但可在承担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
这些免责事由的设定,旨在平衡污染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利益,确保环境污染责任的公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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