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折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骨折,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看护、管理义务。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二、孩子摔伤学校如何承担责任?
王律师提醒,若孩子在幼儿园摔伤骨折,且学校未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那么学校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可能包括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以及因伤导致的其他合理支出。
2.如果孩子因摔伤骨折导致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学校还可能需要承担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责任。
3.在赔偿过程中,学校应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
三、幼儿园孩子摔伤赔偿法律依据
幼儿园孩子摔伤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1.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时,相关机构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2.这一规定为孩子在幼儿园摔伤骨折后的赔偿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受害儿童的合法权益。
3.提醒了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和看护工作,确保儿童在学习、生活期间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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