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实质上是劳动合同双方基于特定情形或条件而行使解除权的结果,这些原因涵盖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多种情况。
2.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作是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既有劳动关系的一种终止行为。

用人单位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或者因法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3.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无法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6.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7.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如企业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裁减人员。
但需注意,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等特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经济性裁员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面临不利工作环境或待遇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