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夫妻双方都在外省时,如欲办理离婚,应首先明确管辖法院,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1.根据规定,具体办理方式如下:若夫妻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
3.若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双方都已在外省居住超过一年,那么离婚诉讼应由被告(即被起诉方)现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受理。
1.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这一规定有助于明确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2.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都已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并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其中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此时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夫妻,在离婚诉讼中,管辖法院的选择同样有明确规定。
1.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经常居住地,即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且在任何一地均未连续居住满一年的,那么离婚诉讼应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