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医疗事故向申请医学会鉴定。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指出,设区的市级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则负责再次鉴定工作。

法院
二、医学会不受理哪些医疗鉴定
医学会在接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时,存在一系列不予受理的情形,这些情形旨在确保鉴定的公正性、有效性和避免重复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因这不符合鉴定申请的正规流程;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且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以避免重复鉴定;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此时争议已得到法律解决;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因民事诉讼程序将涵盖相关鉴定;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此类案件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的范畴;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为未明确列举但根据医疗管理实践需排除的情形提供了灵活性。
三、如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过程是一个严谨而有序的流程,旨在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虽未直接详述技术鉴定的具体步骤,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双方陈述: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各自对医疗事故的意见和理由,为鉴定提供基础材料。
2.专家提问: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案件需要向当事人提问,以深入了解案情,当事人应如实回答。
3.退场讨论:双方当事人退场后,专家鉴定组对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