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
视听材料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可行。
1.如果视听材料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且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它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电脑
因此,在提供视听材料作为证据时,必须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形式
李律师提醒您,在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录音录像资料:这是指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将声音、图像如实记录下来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通过重放来证明案件事实,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证据形式之一。
2.电脑储存资料:这是指通过计算机中储存的数据和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脑储存资料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3.电视监视资料:这是指对特定人或物通过电视监视手段所获得的图象和声音,并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在涉及公共安全、盗窃等案件中,电视监视资料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