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涉外离婚办理地点具体如下:
1.若双方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那么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
2.对于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此时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办理地点有哪些
涉外离婚的办理地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适用于双方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情况。
2.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适用于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诉讼时的情况。
3.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适用于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
4.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适用于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
三、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办理地点
确定涉外离婚办理地点,关键在于明确双方的国籍、居住地以及婚姻缔结地等因素。
1.对于协议离婚:
(1)如果双方都在中国内地,且有常住户口,那么办理地点就是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如果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那么需要看定居国法院是否受理离婚诉讼。如果不受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时办理地点就是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2.对于诉讼离婚: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