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内,用人单位有权在特定情况下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当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
3.劳动者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具体规定,若因此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认定。
4.当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如果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6.当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免于刑事处分等情形。
二、哪些情况劳动者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上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劳动者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面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这些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定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何种行为会导致合同无效
劳动者的某些行为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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