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当发现环境污染行为时,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环保局信访举报电话(12369)或者亲自前往环保局进行举报。这一渠道旨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环保局在接到举报后,会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者进行查处。

律师
在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上,我国法律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1.只要污染者的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无论其是否存在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种归责原则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严格要求和对污染行为的严厉打击。
2.《民法典》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为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不构成环境污染免责
在环境污染责任中,虽然存在无过错归责原则,但并不意味着污染者可以随意免责。以下情况并不构成环境污染免责事由:
1.主张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并不能免除污染者的责任。
2.主张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同样不能免责。如前所述,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污染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
3.主张自己的排污符合规定的标准也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即使污染者的排污行为符合相关标准,但如果其排污行为仍然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那么污染者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4.主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同样不能免责。在环境污染责任中,污染者应对其排污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即使这种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污染者也不能因此免除责任。
总之,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公众应积极举报,而污染者则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法律也提供了明确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为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你了解环境污染的其他举报途径吗?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随时可以在张律师这里发起咨询,我们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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