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
2、 汉代新儒学:以董仲舒为代表,以经学为表现形式,构建起融合阴阳、黄老、名、法诸思想,用阴阳五行、天人感应为理论构建与表现形式,具有神学色彩的儒学理论体系。
3、 宋明新儒学:北宋时期,周敦颐援引佛、道的一些新概念。程颢、程颐各自提出“气”、“理”本体论,使本体论与儒家伦理学相结合,奠定了理学的基础。
4、 现代新儒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至今仍有一定的生命力。以儒学主体为本位,吸纳融合西学,现实弘扬儒学之目的。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