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妇
孕妇吃药需遵循以下原则:
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
根据病情在医师指导下选择有效且对胎儿相对安全的药物;应选择单独用药,避免联合用药;
选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避免使用新药,还没有确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严格掌握剂量和用药持续时间,注意及时停药;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许,尽量推迟到妊娠中,晚期再用药。而哺乳期女性吃药应注意药物是否会通过乳汁分泌及该药物是否对婴儿有不良影响;
另外如果必须要用药,需要注意药物的代谢时间。如服用甲硝唑者 服药后12~24小时内避免哺乳,服用替硝唑者服药后3日内避免哺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