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
民国初期,在张作霖父子的治下,东北分为
黑龙江、
吉林、
辽宁三省,热河省也在其管辖下,当时有“东三省”或“东四省”的不同说法:
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在东北设立了9省:
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
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
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即把原来的东三省每一个省分成三个省,安东省、辽北省原为
辽宁省的一部分;松江省、合江省原为
吉林省的一部分;嫩江省、兴安省原为
黑龙江省的一部分。 除了设置9个省外,在东北还设有三个直辖市,直属于行政院,分别是
大连市、
沈阳市和
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