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双方自愿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根据《
婚姻法》第31条和《
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
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
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
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准予
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
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