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2 18:20
北京
《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 年内有效。
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 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关于我们|免责条款|版权声明|侵权举报|隐私政策|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