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
住房
公积金一般都是每年取1-2次,而且只能提取住房
公积金70%的余额,目前很多地区都是一年取一次。但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情况不同,地区不同,住房
公积金的提取也不尽相同。参照
天津为例,不同情况提取住房
公积金次数不同。根据《
天津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天津市对职工出现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
公积金作出新规定。从2018年9月1日起,有三种情况也可以提取
公积金,前提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
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就是职工和单位解除了劳动
合同或终止
合同关系,只要住房
公积金账户达到半年及以上的,就可以提取住房
公积金的所有余额。还有就是纳入低保的,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