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
合同履行地和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
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
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
合同履行地和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