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效力怎么认定

2个回答

写回答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5、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zla952

02月08日

+ 关注

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效力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主要受到《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根据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而宅基地使用权则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者,即农户。

原则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承包方与他人就补偿安置达成的协议,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承包方依法终止承包合同获得土地补偿,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放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于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参照上述规定,认定为无效。

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均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买卖行为发生在合法的宅基地流转政策出台之前,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因此,对于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效力认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