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如何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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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0905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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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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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na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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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划分,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损失价值、交通设施损失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间接损失。

赔偿金额的确定,一般需要由物价部门进行评估,或者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被保险人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责任人也应当对第三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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