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婚后对
股票账户没有进行运作,
股票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增值,此种增值为自然增值,该增值为
夫妻一方的个人
财产。如果进行了运作,此种增值为主动增值,该增值为
夫妻共同
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
财产,归
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当归共同所有的
财产。
夫妻对共同
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