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28 12:54
+ 关注
股东
部分
股东不同意
公司合并的,
公司可以召开
股东大会,如果
公司合并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
公司合并继续进行,反对
公司合并的
股东可以要求
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反之如果
公司合并的决议没有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
公司不能进行合并。【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
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
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通过。
举报有用(10)分享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