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情形:
1. 补偿亏损。
2. 非生产性支出。
3. 用于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 用于弥补亏损和支付利息。
5.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日常生产经营。
6. 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但依法用于租赁物业的除外。
7. 不得用于委托理财。
8. 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9. 不得用于购买信托产品。
10. 不得用于其他金融产品投资。
具体使用范围和限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并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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