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
事故伤残按下列标准评定:1、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对
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
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最高人民
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
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
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
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3、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
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
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
事故的证据。交通
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
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