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
开发商申请
破产程序如下:1、开发商出现经营困难向
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2、
法院对提出
破产申请的开发商的经济情况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
破产条件;3、符合可以申请
破产的条件就受理,并选定管理人;4、由选定的管理人
领导破产小组对开发商的债券债务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
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
法院申请
破产清算。第十条债权人提出
破产申请的,人民
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
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
法院提出。人民
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
法院应当自收到
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