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
破产宣告的法定条件及
法院宣告企业
破产情形
破产宣告是
法院对债务人具备
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定。对债务人来说,
破产宣告就像一个自然人被宣判死刑一样,它虽然还未被注销,但其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它是为生产经营而存在,而在
破产宣告后,它只为清偿债务而存在。一、
破产宣告的条件
破产宣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1.其首要条件肯定是达到
破产界限了,即出现
破产原因;2.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了,这时就可以宣告债务人
破产。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一种情况是与债权人会议没能达成和解,另一种情况就是不能和解,就是从根本上不能和解,即国家企业债务人自己申请
破产的案件就直接进入
破产程序,既不能和解也不能整顿;3.和解达成以后在整顿期间,出现前面所述的7种情况之一,即终结整顿进入
破产程序进行
破产宣告。二、
破产宣告条件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
破产:1、企业达到了
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
破产的。2、债权人申请宣告
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
法院驳回的。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人民
法院宣告
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
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
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
破产以及
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为了使
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
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
法院宣告
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破产宣告后,
法院必须就下列事项作出决定或开展工作:1、组织成立
破产清算组或。2、公告
破产宣告的内容,包括
破产裁定的主文及
破产宣告的日期,申报、登记债权的期限等。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成为
破产人,产生一系列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