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退股
股东的分红按以下的情况处理:1、如果在
股权转让前,
股东会已就分红分配方案通过决议,但未实际向退股
股东支付的,其可就该决议内容,单独请求
公司按照决议约定支付分红。2、由于分红收益权是依附于
股权而产生的,如果该分红分配方案是在退股
股东退出后通过的,且其在
股权转让时未约定分红或无其他特殊约定的,则该退股
股东无权请求分红。风险提示:为了避免退股
股东“秋后算账”,
公司应当在其退股之前就对其可分配分红进行清算,对分配数额、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书面确认。若退股
股东在
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分红收益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