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
结婚后宅基地动迁算婚后财产,但征收宅基地时房屋拆迁补偿金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归父母,拆迁补偿款就和夫妻无关。
《民法典》

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宅基地动迁的财产归属问题通常涉及到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家庭协议。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往往与户主资格相关,且在某些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可能是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
具体到宅基地动迁补偿款或安置房是否算婚后财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动迁补偿款或安置房可能会被视为婚前财产。 2. 是否有家庭协议:如果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说明动迁补偿款或安置房的归属,那么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3. 补偿款或安置房的具体情况:有时候动迁补偿款可能会包含对婚前财产的补偿,也可能包含婚后共同生活的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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