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
1二倍工资适用仲裁时效,及时提起仲裁有利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2《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与
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