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参
(一)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
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
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
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二)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三)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四)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
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法律依据】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
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
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